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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部门明令取消电价违纪加价项目

1998-11-1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价格司司长毕井泉今天在此间向社会公布了已查明的560项电价违纪加价项目。他透露,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已于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令各地取消这些电价征收项目。

据了解,1985年以来,国家实行了多家办电、多渠道集资办电的政策,这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但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许多地区不顾国家三令五申,擅自在电价外加收各种不合理的基金和费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加重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据初步统计,已经查明的这560项违反国家规定的电价加价项目总金额超过210亿元。

毕井泉说,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已于日前下发了《关于整顿电价秩序坚决制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各地在电价外加收的费用,只限于国务院批准的电力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财政部批准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通知》还明确提出,电力企业是收取电费的唯一合法单位,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参与收取电费;电力企业对用户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自立名目或超范围、超标准向用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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